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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严惩一批"双抢"犯罪分子
发布时间:2003-10-16 17:27:28
24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紫金县法院联合在该县县城召开打击“双抢”犯罪分子宣判执行大会,故意杀人、抢劫案犯林建潮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韦新国等20名抢劫、盗窃、赌博等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以上13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故意杀人、抢劫罪犯林建潮,男,现年26岁,广东省海丰县人。据法院查实,林建潮与被害人廖某在紫金县城通过打扑克牌相识。2001年10月21日晚8时30分,林建潮与廖某等人打牌时,林以借用为名骗去廖的摩托车一直未还,廖多次寻找林索要未果。2002年6月26日晚,林在紫金县城一桌球室被廖发现,廖上前抓住林的手不放,林无法挣脱,便拔出水果刀朝廖身上刺了5刀,致廖不治身亡。林建潮还于2002年6月14日晚伙同他人持玩具手枪威胁租乘摩托车的司机翁某,抢走其摩托车一辆及现金200元。2002年6月29日,林建潮被警方抓捕归案。同年12月23日,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林建潮死刑。林不服上诉,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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