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借用手机遭拒绝 杀害朋友判死刑
作者:高志海   发布时间:2003-10-19 09:17:26


    因向朋友借电话遭拒绝,一怒之下竟将朋友活活勒死的杨伟和,日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万元。

    21岁的杨伟和是河南省郾城县农民,他因自己的移动电话丢失,于2003年1月29日,来到暂住北京市朝阳区曹八里南巷的朋友杨大吉(女,殁年38岁)家中,欲借用其移动电话,因杨大吉不同意,二人发生争执,随后杨伟和用围巾勒住杨大吉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他又掠走杨大吉的移动电话一部,并锁上屋门逃离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伟和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宣判后,杨伟和表示将提起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