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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手机遭拒绝 杀害朋友判死刑
作者:高志海 发布时间:2003-10-19 09:17:26
因向朋友借电话遭拒绝,一怒之下竟将朋友活活勒死的杨伟和,日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万元。
21岁的杨伟和是河南省郾城县农民,他因自己的移动电话丢失,于2003年1月29日,来到暂住北京市朝阳区曹八里南巷的朋友杨大吉(女,殁年38岁)家中,欲借用其移动电话,因杨大吉不同意,二人发生争执,随后杨伟和用围巾勒住杨大吉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他又掠走杨大吉的移动电话一部,并锁上屋门逃离现场。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伟和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宣判后,杨伟和表示将提起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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