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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难保犯罪人 私兑炸药获重刑
作者:赖建琼 发布时间:2003-10-18 14:18:46
日前,非法兑制数千克炸药的被告人李朝合,被四川省三台县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2年12月,三台县永明镇永和村的三清庙负责人(另案处理)找到该村村民李朝合,要求李为扩建庙宇的土建工程配制点炸药。李朝合认为修庙宇是积德,便将是否违法犯罪置之脑后,欣然应允。他用三清庙预备好的硝酸铵、硫磺和木粉等原料,配制炸药数千克,经过试爆成功后,由该庙负责人用蛇皮袋装好储存于三清庙内。 今年2月18日下午7时许,该村村民陈某、王某和李朝合的岳父邓某用这些炸药为该庙扩建工程爆破土地,在爆破过程中,邓某被炸飞的土方击中,当场毙命。三台县公安局对剩余的炸药进行检验和侦查实验,证实其属国家违禁爆炸物。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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