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管理制度,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经营烟草,否则就是违法犯罪。然而,仍有一些不法之徒未经许可经营烟草,虽然卖得是真品卷烟,但仍要受到法律惩处。2003年10月22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金瑞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皇甫宏利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皇甫红旗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6岁的被告人贾金瑞系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石佛村无业人员。因看见销售烟草利润很大,便起了销售品牌香烟的邪念。2003年3月初,贾金瑞与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卷烟的河南省博爱县张茹集乡农民皇甫尚敏、皇甫宏利(别名皇甫红利)结识。几人商定,在共同经营中,皇甫尚敏进行总体负责,贾金瑞负责汇款等事务,皇甫宏利负责看管仓库、调烟等事务,随后开始了罪恶勾当。几人多次从广州名叫阿英、阿泉的人手中“倒”来无“郑州专卖”防伪标识的违法卷烟进行销售。2003年5月,皇甫宏利又找来村民皇甫红旗,为充当运输违法卷烟的司机。2003年6月11日上午,贾金瑞、皇甫红旗驾车运烟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皇甫宏利也落入法网。公安人员在几人住处查获各类无标卷烟共计1160条,价值16万余元。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卷烟虽均系真品,但无“郑州专卖”防伪标识、无卷烟购销发票、无烟草专卖准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属非法渠道销售卷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金瑞、皇甫宏利、皇甫红旗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了十五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