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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对夫妻10年非法吸储450万
作者:翁旭鸣   发布时间:2003-10-23 13:16:54


    某中学教师万培良,留职停薪后与妻子张琴芳一起,在10年的时间里向113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450多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近日,夫妇俩被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现年54岁的万培良和51岁的妻子张琴芳系湖州市南浔区某镇人。1991年,张琴芳开办了私营制衣厂,经营状况不错。1993年,万培良与原工作单位某中学办理留职停薪手续,与妻子共同经营制衣厂。

    随着经营及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厂内资金比较缺乏,万培良夫妇于是萌生了向他人借款来解决资金问题的想法。1991年至2001年的10年间,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以月息1至2.5分的高额利率,出具由万培良或制衣厂署名的借期半年或1年的借据,陆续向该市113名群众吸收存款450余万元,用于建造厂房,购买设备、原料,并在上海、杭州开办经营部,由于其经营不善,导致案发后尚有300多万无力归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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