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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持少女卖淫 两青年遭重判
发布时间:2003-10-23 15:58:14
一名19岁的青年和一朋友从湖北将两名少女挟持到沈阳,目的是为了强迫她们卖淫,令人发指的是,其中一名少女年仅14岁。昨日,记者从沈河区法院获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分别被判重刑。
19岁的夏某是湖北人,中专毕业后浪迹在社会上。2002年7月,夏某在网上结识了当地14岁念初中的小雨。听说养小姐挣钱,夏某威胁小雨去当小姐,如果不去就杀了她。面对夏的淫威,小雨屈服了。同样被威胁的还有夏的网友16岁的小雪。 去年8月9日,夏和朋友“押送”两少女乘坐火车来到沈阳。在一家宾馆里,夏将两少女强奸,并逼迫她们到酒店坐台,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 两少女几天内给夏挣了1000块钱,但是夏嫌少,又逼迫小雪用QQ联系女友小雯来沈阳,就在小雯来沈途中,小雨利用客人的手机报警,夏和其朋友在2002年8月17日被沈河分局警方抓获。 沈河区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夏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夏和其朋友有期徒刑12年和有期徒刑6年。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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