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索工资动杀念 砸伤师傅被判刑
作者:李洁   发布时间:2003-10-27 13:11:51


    在北京当学徒的陈明进,由于长期被师傅拖欠工资,竟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师傅打成重伤。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明进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

    26岁的陈明进来京后跟着搞装修的汤师傅学徒,两人一起干了大约1年多的时间。但期间汤师傅并没有全额支付陈明进的工资。

    2003年初,师徒两人在海淀区一小区内为客户家装修房子,每天他们就吃住在这所房子里。1月30日晚,陈明进睡不着觉,看着正在熟睡的师傅,越想工资的事越气愤。于是他随手拿起装修用的铁锤,猛地砸向汤师傅的头部,并用电线猛勒其颈部,想将师傅杀死。惊醒后的汤师傅奋力反击,并夺过锤子一下将陈明进打倒在地,跑出屋外呼救。

    小区的保安闻讯赶来,马上将两人送到医院抢救,公安人员在急救中心将正在包扎伤口的陈明进抓获。经鉴定,汤师傅受伤程度为重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