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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家政聊天淫窝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3-10-29 16:41:04
昨天,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对在经营的家政服务中心内容留、介绍卖淫,并在卖淫嫖娼人员中间介绍,进行撮合的妇女李某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千元。判决后,被告人李某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被告人李某系天津市某社区服务总站某家政服务队经营者。法院查明,2003年4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在其经营的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某家政服务队房间内,以提供聊天娱乐为名,多次容留其服务队“女服务员”与嫖娼人员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在卖淫女与嫖娼人员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从中获利。2003年6月10日,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固定场所,并为卖淫嫖娼人员居间介绍,使卖淫嫖娼行为得以实现,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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