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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私盐屡教不改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03-10-30 16:01:04


    四川省荣县度佳镇钟坝村六组村民徐树财多次非法经营食盐,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后仍屡教不改,在大量证据面前尽管他百般狡辩,但当地法院近日仍依据完整的证据链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00年11月9日,荣县公安局在联合执法中查获了由徐树财组织民工分装的不合格碘盐70余吨,听到风声的徐树财畏罪潜逃,去年8月被公安机关在成都抓获。在此之前,徐曾多次因非法经营食盐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000年5月至11月期间,屡教不改的徐树财又多次私自从当地一家盐厂购进无碘盐,雇佣工人在自己租用的出租房内,分装成小袋,冒充加碘盐、精制食盐出售。

  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起诉过程中,他拒不供述犯罪事实,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百般狡辩,就连其妻子和朋友的证词也予以否认。近日,荣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公诉机关出示的所有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徐违反国家盐业专卖规定,私自经营食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来源合法,具有客观性、关联性,证据与证据之间能够构成完整的锁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故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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