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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溺杀亲孙女 重男轻女再酿惨案
作者:陈岳山 发布时间:2003-11-10 14:05:19
重男轻女的祖母颜玉珠,见儿媳所生的是个女婴,便残忍地将刚降生的孩子杀死。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颜玉珠有期徒刑七年。
颜玉珠的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由于儿媳第一胎生了个女儿,她便一直心怀不满。在儿媳第二胎怀孕期间,她便产生了再生女孩就不要的念头。2002年11月7日晚9时,颜玉珠明知儿媳要分娩,却故意不通知定点接生员,自行接生。当母亲顺产下一足月女婴后,颜玉珠用卫生纸捂住婴儿的嘴,又用胎盘罩住孩子的口、鼻,直至婴儿死亡。在女婴死亡之后,为得到死亡证明,以骗取第三胎的生育证,颜玉珠又故意请来接生员,并编造谎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颜玉珠由于重男轻女,在为其儿媳分娩接生时,将所产女婴杀死,以骗取第三胎生育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溺婴行为,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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