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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烟暴力抗法 汕头9烟贩被判
作者:宿华文 发布时间:2003-11-14 09:20:12
11月10日,因制贩假烟被查而砸坏执法车辆、打伤执法人员的周浩航等9名被告人,被广东汕头潮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 周浩航、周伟航兄弟是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尾周村人。1999年11月周家两兄弟在村里私自开办了一家无营业执照的“潮阳市警通货运站”,雇用了管理人员和一批搬运工,为他人往广州运输货物。2003年1月2日晚,汕头市打假办在该货运站查获红河、白沙等18个品牌的假冒香烟1033件(价值人民币523648.84元),并在附近周浩航开办的假烟手工包装工场里查获假冒香烟263件(价值160858.38元)。为防止货物被查抄,周氏兄弟指挥他人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导致两部执法车辆被砸坏,摄像机、照相机及公文包被抢走,执法人员杜某被打致轻伤。最终,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和妨害公务罪对周浩航、周伟航予以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同日,潮南区法院还对另一起制贩假烟案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魏隆茂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许艺勇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魏隆茂系胪岗镇上厝居委人。2003年4月他利用自家楼房开设香烟手工包装工场,先后雇用许艺勇等50多人为管理、包装人员。7月13日,国家烟草总局等执法部门检查该工场时查获假冒“老大哥”成品香烟2件和未包装的散支香烟共64件(估价人民币2222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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