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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抢劫杀害台胞案凶犯伏法
作者:义钟   发布时间:2003-11-16 09:12:19


    11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将抢劫杀害台胞宋某一家的黄利刚和程亮,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2岁的黄利刚和19岁的程亮均系江苏人。2003年6月23日凌晨,两人经事先预谋,携带匕首、电棍等作案工具,潜入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一住宅楼内,用电线将住在一层的何某捆绑起来。随后,他们窜至台湾来沪的宋某夫妇房中,用匕首向两人猛刺,致宋某夫妇失血性休克死亡。宋某夫妇的女儿吓得大声哭泣,黄利刚即用匕首戳刺女孩颈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两人又将住于二楼的姜某捆绑起来,抢走其财物。作案后,他们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上海。另据调查,在此之前,两人曾多次在上海入室抢劫、盗窃。

    2003年8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黄利刚和程亮死刑。11月11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复核终结,依法裁定核准了上海一中院作出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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