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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无业人员租车典当被判刑
作者:曾小华 易大庆   发布时间:2003-12-05 11:04:55


    将租来的汽车放入典当行,典当后非法获利的张镪,日前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镪系北京市无业人员。2002年7月至10月间,他先后与北京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金泰租赁有限公司签定四份租赁合同,骗租上述公司捷达、桑塔纳2000型等轿车共四辆。在此期间,张镪先后伪造了其中三辆车的机动车行使证等凭证,在天津和太原等地的典当行内予以典当,共获赃款人民币7万余元。2002年11月,张镪在办理续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北京东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镪以签订租车合同为手段,采取先交纳少量租赁费用、履行小额合同的方法,诱骗汽车租赁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骗取公司财产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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