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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公司说明书乱“吹”输官司
作者:毕向 万毅   发布时间:2003-12-24 14:04:14


    安徽省歙县一农机公司近日因为销售的产品说明书夸大其辞,吃了一场官司。

    今年5月,汪百寅与歙县农机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榨油机的协议。合同签订次日,机器送到汪百寅的家中,在汪百寅新购的机器说明书中有这样的介绍:本机出油率高,比一般榨油机提高3%;节约能耗,比一般榨油机节约电量26%。

    然而汪试用后发现该机出油率并不高,和说明书所称存有差距,在与销售方联系并且调试后依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8月15日,汪百寅向黄山市公证部门申请现场公证,公证的结果是,无论出油率及耗电,新购机器均不如他原使用的榨油机。为此,汪百寅将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

    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应当提供证明其榨油机使用说明书所称出油率及电耗的证据,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以推定该机并不优于其他机型。法院据此判令被告返还汪百寅全部购机款并赔偿损失3020元。(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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