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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名寺房产案调解息诉
作者:甄红   发布时间:2004-01-06 13:25:41


    近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依法批准了山西省五台山龙泉寺管理委员会撤回起诉僧人释含净之女析产案。

    2003年3月22日,五台山龙泉寺僧人释含净在龙泉寺圆寂,享年96岁。释含净生前曾立下遗嘱,将自己享有的房产全部遗赠给五台山龙泉寺,以资弘扬中国的佛教事业。该遗嘱经北京市崇文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释含净遗嘱所指房产有两处,其中一处位于北京市宣武区铁树斜街103号,此处房产共计16间,产权登记名为释含净妻子。释含净妻子已先于其病逝。另一处房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郊民巷65号,房产为9间。产权登记名为释含净和其女儿。

    释含净圆寂后,公证遗嘱发生了法律效力,五台山龙泉寺管理委员会与释含净女儿多次协商房产变更问题,但双方意见大相径庭。龙泉寺管委会向房产所在地的北京宣武区法院和西城区法院同时提起诉讼。

    西城区法院在宣武区法院之前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院主持下,五台山龙泉寺管理委员会与释含净女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郊民巷的房屋产权归龙泉寺管委会所有,位于北京市宣武区铁树斜街的房屋产权归释含净之女所有。

    调解协议生效后,五台山龙泉寺管理委员会到宣武区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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