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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不当引火灾 烧伤工人赔七万
作者:杨克元 陆莉萍   发布时间:2004-01-06 14:48:39


    替人装修房屋的尹某,在涂地坪万能胶时因施工不当引起火灾,被烧成六级伤残,为此他要求雇主赔偿损失50万元。11月2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确认雇佣双方各半担责,判决雇主赔偿尹先生医疗费、护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各类损失7.2万余元。

    2002年4月初,26岁的江苏青年尹某为人装修房子。4月30日下午,当装修进展到涂地坪时,却发生了火灾。当时,尹某正涂刮地坪第二遍万能胶,由于万能胶发出的易燃易爆气体突遇明火,顿时致烈焰燃起,现场的尹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当即被严重烧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六级伤残。雇主为其支付了近1500元的医疗费及3万元的住院押金。事后,尹某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今后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偿费等共计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在审理中陈述曾使用照明灯烘干胶水,提供的照片也证明了房间有临时拉线的事实,电源插头与插座间的晃动会因磨擦而产生电火花即明火,因此引起火灾的明火产生于施工房间具有高度的必然性。同时,专门机构火灾原因认定书也印证了这样的结论,火灾系易燃易爆气体和空气混合遇明火而发生。据此,法院确认火灾系尹某在涂刮万能胶时不当所引起,对其自身伤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雇主为降低装修成本而忽视安全方面的要求,聘请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个人进行装修,且施工期间又未能对他们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具有一定过错,对于尹某所受伤害,应在法律和道义上负一定的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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