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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相为饵设圈套 敲诈勒索被判刑
作者:简华良 发布时间:2004-01-07 16:01:41
为了达到发财的目的,两男一女采用色相诱惑的手段,敲诈他人财物。1月2日,福建漳平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森兴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1年1月3日上午,刘森兴与刘壁忠(已判刑)、李珊(另案处理)三人预谋敲诈钱财,由刘森兴物色人选,李珊以色相勾引。当晚9时许,刘森兴邀受害人王某一起,和李珊、陈某在漳平城关环岛酒家渴酒。当晚12时许,李珊将王某带到刘壁忠的租住处,当两人进入房间后,刘壁忠破门而入,以王某强奸其女友李珊为由,要求赔偿2万元,并威胁王某写下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将一部摩托车扣下做抵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森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刘壁忠等人,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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