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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大学生男扮女装敲诈酒店被判刑
作者:侯俊峰 发布时间:2004-02-12 10:31:19
身为大学生的尹磊磊,不努力学习,相反却男扮女装,采取投恐吓信的手段,敲诈钱财。2月10日,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现年20岁的尹磊磊,系郑州某高校学生。2003年10月8日,他男扮女装,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郑州市建行网点办理了18张建行龙卡。同日晚19时许,他在郑州火车站北出站口小件寄存处,存放了装有恐吓信的纸箱,当晚20时许,尹磊磊给金阳光大酒店打电话,谎称其在该酒店放有炸弹,让金阳光大酒店往其提供的16个建行龙卡帐号中各存入10000元,共计160000元。随后,他于2003年10月10日至11日间,先后在郑州市多家银行取走现金9914元,当其再次取款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磊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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