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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制售假冒杀虫剂团伙被判刑
作者:原永健   发布时间:2004-02-16 10:47:20


    假冒他人商标,大肆生产杀虫剂。2004年2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制假售假案,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刚、岳凤有期徒刑各2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李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00年5、6月间,焦作温县个体户岳凤与其弟岳海和博爱县某生化药公司经理李刚三人密谋后,未经注册商标人焦作市瑞宝丰生化有限公司和禹州市百灵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许可,即组织生产、销售假冒的两家公司注册商标为“月山”牌大英雄农药杀虫剂和“钧都”牌、“蛤蟆王”牌毙虫清农药杀虫剂,并于同年6月份左右,在郑州的个体印刷商李志处印制了假冒的“月山”牌大英雄农药杀虫剂包装袋98000余套,“钧都”牌、“蛤蟆王”毙虫清农药杀虫剂包装袋40000余套。此后,由李刚提供技术配方,岳海和岳凤姐弟二人组织人员,在温县已废弃一厂房内生产假冒上述商标的农药杀虫剂,然后在市场上销售。在制售假药过程中,其生产的假冒农药杀虫剂多次被温县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查扣、没收和罚款,但屡禁不止。

    2000年10月17日,李刚到博爱县公安机关自首,此案告破,除岳海在逃外,李志、岳凤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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