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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判决
作者:吴秀云 发布时间:2004-02-20 16:18:27
4000多万元国有资产3年就被私分光!记者昨天(2月19日)获悉,原番禺区电力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彪因套取下属公司资金以“工程节余奖”等名义私分了4000多万元给职工,并且受贿近百万元,这宗广州最大的私分国有资产案近日在广州中院审结,法院以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一审判处黄彪无期徒刑。
黄彪今年63岁,广东南海人,1995年开始担任番禺电力局局长,2000年退休。两年后,番禺电力局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浮出水面,黄彪和有关人员作为单位直接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到2000年6月,他们从番禺区电力局下属的多家单位入“账外账”共约1.0523亿元。从1997年10月至2000年间,他们共以工程节余奖、专项奖励名义私分给电力局职工4220.1万余元。另外,黄彪被指控在担任广州电力工业局番禺供电局(现广东省广电集团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供电分公司)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3万元和港币13.2万元。 广州中院认定黄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成立,依法一审判处黄彪无期徒刑。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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