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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水耗子”偷水价值12万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郭儒村 发布时间:2004-02-23 09:06:33
一豆浆坊经营者为满足私欲,指使他人共同盗窃国有财产——水资源,价值人民币近12万元。2月20日,5名被告人分别因盗窃罪和包庇罪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判处十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名被告人分别是天津市永强豆浆坊经营者刘勇、厨师长曹小兵、副经理张玉彬、总经理曹英和市自来水集团一营业所营销员袁宝杰。 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7岁的刘勇于2001年5月开设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时,考虑到店内水费支出高且流量不够用,于是找到自来水集团某营业所营销员袁宝杰,让袁宝杰为其从店外自来水主干管网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内使用。袁宝杰雇用数名民工从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管道至该店墙根处,嗣后,刘勇又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 2002年9月间,刘勇发现店门外附近的马路上因拓路施工露出埋于地下的部分自来水管网,指使该店厨师长曹小兵、副经理张玉彬购买管件、雇用工人,利用晚间施工,从被发现的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一根管道至该店墙根处,并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至2003年8月15日案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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