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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走女友十三万 贪财男子被判刑
作者:王健 发布时间:2004-02-25 14:29:02
贪图钱财的来京打工人员梁宗伟,竟然把贼手伸向了同居女友,盗窃13万元后,逃之夭夭。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2年6月份,来京打工的四川省宜宾县双龙镇大坡村农民梁宗伟,与女青年黄某在一家婚姻介绍所相识,不久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一处。2003年4月的一天,梁宗伟在与黄某的暂住地无意中发现了女友放在床下鞋盒里有两张建设银行的储蓄卡,遂生歹意。5月份的一天,他趁黄某不在家,将两张龙卡及写有密码的电话本偷走,分两次到银行取走人民币13万余元。取款后,梁宗伟将储蓄卡悄悄放回原处。几天后,黄某发现卡里的钱没有了,即打电话告知梁宗伟。但此后,梁宗伟竟不辞而别潜回四川原籍。黄某一见人去财空,遂到公安机关报案,梁宗伟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宗伟与黄某虽系同居关系,但各自保管本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梁宗伟偷拿黄某藏匿的储蓄卡到银行提取现金,事后隐瞒情况并潜回原籍,足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这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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