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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假警察介绍工作诈骗钱财
作者:张胜利 程岗   发布时间:2004-02-27 08:42:37


    子女大学毕业后,家长为帮孩子找工作四处求人,于是就有人乘此机会进行诈骗。2003年2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件,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玉宝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现年32岁的吴玉宝系河南省舞钢市无业人员。2003年的一天,吴玉宝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郑州市的明先生。两人在闲谈时他得知明先生的女儿刚从河南省某学校毕业,想分配到公检法部门工作,便起了邪念。随后,吴玉宝在与明先生交往中,自称是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区分局民警,关系很“铁”,能安排明先生的女儿到公安局刑侦部门工作。在骗取对方信任后,吴玉宝于2003年9月5、6日, 以给明先生的女儿安排工作需要花钱为由,先后两次骗取现金共3300元,据为己有。2003年9月23日,他被公安人员抓获。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吴玉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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