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7岁的女孩曹某因假冒大学生诈骗他人钱财,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继续追缴曹某人民币10500元,其中发还被害人来某人民币8000元,发还被害人关某人民币2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0月5日,曹某(曾用名露露)伙同高娜(曾用名安娜)(在逃),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门口,对被害人来某谎称二人是南京艺术学校的学生来京旅游,银行卡被提款机吞没而无法取款,想通过来某的银行卡帐号让家人汇款,并将被害人骗至北京饭店内,让来某为二人安排住宿。来某离开后,曹某伙同高娜退掉房间取得押金后逃跑,骗取来某人民币5000元及银行卡一张,从该卡中提取人民币3000元。2003年10月13日,曹某与高娜在人民大学附近遇到被害人关某,以同样的手段将关某骗至北京饭店,骗取关某人民币4000元。14日凌晨,曹某办退房手续时被北京饭店保卫部发觉报警被抓获。
曹某和高娜的行骗方法很简单,在大学附近寻找青年男士,谎称二人银行卡被吞,现已身无分文,请带她们寻找附近的公用电话并垫付话费。在电话中,她们会郑重其事地给老家的“爸爸”叙述情况,然后“爸爸”会请求热心帮忙的男士接电话,表示感谢之后,声称他会速汇款来京,请求男士留下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名称,最后还不忘拜托男士照顾好两个女孩……经过这番表演,热心帮忙者早已打消了先前的疑虑。二位男士的表现惊人的雷同,他们立即从银行卡里提取现金并陪同两个女孩逛街、吃饭、买衣服以消耗等待老家汇款的时间,但款项总会因网络问题汇不到帮助者的卡中。女孩们会提出晚上住宿问题,她们比较喜欢住北京饭店,这些热心男士们则会为她们预交押金并开房,双方约定第二天一早在饭店见面。可施救者刚一离开饭店,二位骗术高明女子即会退房取得押金并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