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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遭拒签 为索退款告中介
作者:张印龙   发布时间:2004-03-15 16:28:12


    中外留学中介之间仅靠口头协议就开始合作,结果致使9名赴德留学的中国学生被拒签后无法拿回全部学费。3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北京京城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德国爱福斯国际交流有限公司(IFS Studies International GmbH)债务纠纷一案,德国留学中介公司被判败诉退款。

    2001年2月28日,原告京城留学服务公司与北京京城学院第三教学部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办理出国留学咨询服务工作。京城留学公司负责与主管出国留学业务的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北京京城学院第三教学部提供与国外的合作渠道。之后,德国爱福斯公司向十一名同学发出了报名表和付款通知。按照约定,若签证遭拒,爱福斯公司承诺将退还全部费用。其后,两名同学先期办理了入学手续,赴德学习语言。

    京城留学公司在张某等九名学生每人交纳了7600欧元学费后,按照其与爱福斯公司的约定,在扣除1000欧元作为佣金后,将九名同学每人6600欧元的学费及先期赴德学习的两名同学还未付足的部分学费,一同汇款给被告。爱福斯公司向张某等同学发出了收款确认书及发票。但后来张某等九名同学的签证被德国政府拒签,导致他们无法到德国学习,爱福斯公司对此也予以确认,但在退款时,却只退了51067.32欧元,还有8332.68欧元未退。

    京城留学服务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爱福斯公司按其承诺退还所欠学费8332.68欧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九名同学委托原告及北京京城学院共同办理到德国被告处学习事宜,原告与被告也分别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只是由于德国政府的原因,导致学生未能赴德学习,被告应按照其出具的收款发票全额向张某等九名同学退款。被告的直接扣款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爱福斯公司按其承诺退还所欠学费8332.68欧元及利息。

    法官提示:

    出国留学热是近年来越来越引人关注的一个社会话题,而且出国留学中介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比例较高的问题之一。本案所涉及的正是涉外留学中介引发的诉讼纠纷,而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是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比如,在本案开庭时发现,中外留学中介之间并没有签定正式书面协议,关于学生出国留学费用和中介佣金的数额,完全靠“口头帐”计算。

    避免留学中介引发纠纷的方法,一是严格考察留学中介机构的资质,验证其合法性和实力。二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轻信广告宣传。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全面了解国外学校的资质、信誉等情况。四是审慎签订出国留学合同或协议,谨防合同陷阱,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有效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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