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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15人团伙强奸案宣判
作者:杨林 常保军 发布时间:2004-03-29 16:35:36
日前,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15人团伙强奸(轮奸)案,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牛粟毅、陈楠和李洪波无期徒刑,判处陈胜和封国方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判处郭德峰、郭志阳、陈露、赵留彬、魏合增、宋斌、程玉刚、王鹏飞、李文杰、李帅10名被告人三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
牛粟毅、陈楠、李洪波等15名被告人,最大年龄26岁,最小年龄14岁,11人为在校学生。自2002年6月至11月仅半年时间内,牛粟毅等15人以种种借口,将网友约出,采取暴力和威胁手段,共强奸作案11起,10起为轮奸,强奸妇女共10人,9人未成年。其中,15岁少女魏某在6个月内,被牛粟毅等人轮奸5次。 宣判后,李洪波、程玉刚等6名被告人表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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