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网聊钓来13岁幼女同房3晚获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2-12-26 10:59:55


     本网讯(汪次安 罗定海)   12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区一名90后小伙子通过QQ聊天,将佛山市一名未满13岁的幼女约来家中,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日前被该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13日,被告人王小钢(1992年1月出生)在网上QQ聊天时认识了佛山市幼女胡佳。在之后的网聊中,胡佳告诉王小钢自己是2000年2月出生的。同年6月16日,两人再次聊天时,胡佳提到想离家出走,但没有地方可去,王小钢便叫她来韶关找他。6月18日,胡佳从佛山市来到韶关市,王小钢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当晚两人同睡一床。6月19日晚,王小钢带胡佳出去与朋友一起喝酒,在胡佳喝醉后,王小钢将其带回家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晚上,在王小钢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了性关系。6月21日,胡佳家人报案,公安机关将王小钢抓获归案。

    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小钢无视国法,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这规定,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