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窃生猪十六头 逃亡十年被抓获
作者:侯玉庆 常小玲   发布时间:2004-04-16 09:11:24


    4月15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施明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1992年冬天至1994年春天,施明利伙同他人趁夜深人静之机,在新乡市、辉县市、卫辉市的5乡镇,进入农户家中,专门盗窃生猪,先后作案11起,盗窃生猪16头,价值6800元。1994年夏天,辉县市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猪案,抓获五名案犯,并分别被判刑,施明利批捕在逃,外逃达10年之久。2004年1月14日,回家过春节时,被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