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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2·15”火灾事故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4-04-20 11:25:33


    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事故19日在海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卢娟英多次召集老年妇女,在海宁黄湾镇五丰村20组原“寄界庙”旧址用稻草、毛竹、布绳等搭建草棚,并组织附近老年妇女进行“拜忏”迷信活动。今年2月15号早晨,这个草棚内再次聚集了60多名老年妇女,活动进行到当天下午两点左右,门外燃烧未尽的元宝被风吹到草棚西南角,致使草棚西南角稻草起火,致使40人死亡、4人受伤。

    检察机关认为:4名被告人在已经预见到采用极易燃烧的稻草、毛竹、布条等材料搭建简陋草棚,可能会危及他人生命的情况下,仍多次组织、聚集大量人员,在草棚内从事烧香等迷信活动,最终造成40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海宁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来源: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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