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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村民为六只鸽子入狱三年
作者:李汝银   发布时间:2004-04-22 14:02:03


    4月21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盗窃他人信鸽的被告人孙连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3年11月6日19时许,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村的孙连才攀墙到焦某家的屋顶,将焦某饲养的价值人民币47000元的6只信鸽盗走,后被查获。案发后,赃物被全部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法庭上,孙连才对上述犯罪事实如实供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连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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