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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恐吓信坐等收钱 分文未得判两年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4-04-22 15:50:44


    因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杨东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服一审判决的他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4月22日上午,上海二中法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利欲熏心的杨东风在去年秋天想出了一个勒索钱财的“招”。他先用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龙卡,然后写了4封恐吓信分别寄给了上海市4家酒店的董事长。信中,他要求这些董事长们在10月10日前将人民币30万元汇入上述龙卡帐号,否则酒店将有爆炸或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然而,过了约定的期限,龙卡帐号里还是一分钱也没有。于是在同年10月11日他又写了内容为,10月15日之前再不把人民币30万元汇入该龙卡帐号,酒店大堂就有爆炸声响的恐吓信寄了出去。当天下午,等着收钱的杨东风被突如其来的公安人员一举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东风编造爆炸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实施敲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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