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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司机劫钱财 潜逃落网判死刑
作者:吴革宇   发布时间:2004-05-11 14:15:52


    5月11日,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后潜逃被抓的贺超军,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02年7月4日,牛平军(已被执行死刑)同贺超军预谋后,伙同宋芳芳(已被判刑)窜至灵宝市,并购买了两把长刃剔骨刀。随后,他们找到出租车司机王广义,谈好晚上租车的价钱。当晚7时许,三人乘做王广义的车驶回三门峡,当车行至市区涧河北路偏僻处时,牛平军同贺超军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王广义身上连捅三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他们搜出现金180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以及驾驶证、发票等物。然后,他们将尸体抛埋于河边泥潭之中。案发后,宋芳芳和牛平军先后被抓获,并已被三门峡中院判处刑罚,而贺超军却漏网在逃。2003年9月20日,经公安机关周密侦察,终于在贺超军的老家河南省洛宁县将其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贺超军伙同其他罪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抢劫当中致被害人死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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