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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出气雇凶报复 砍伤人判刑赔钱
作者:王一雨 郭元鹏 黄广川   发布时间:2004-05-12 14:01:02


    因为和别人结仇,一客商竟然找人替自己报仇。他许诺“砍断手指3000元,废了大腿5000元,打成植物人就给一万元。”5月10日,江苏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持刀砍人的狂徒王某和徐某被判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八千元损失。

    2004年2月份,客商李某因生意问题与沛县一商家发生纠纷,李某为了出气,便在当地找到了社会青年王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王某。王某说:“这年头只要有钱就好办事,你出钱我帮你出气!”两人商定价格后,王某找到了徐某等3个社会青年开始筹划报复计划。2月14日,4人在雇主李某的指令下,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沛县,在上午10时左右找到了受害人。几人二话不说抽出砍刀便向受害人砍去,致使对方头部多处被砍伤。幸好,作案时人员较多,见义勇为的群众齐上阵,与歹徒展开了搏斗,最终将王某和徐某抓获,其余作案人员驾车逃跑。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鉴与受害者虽头部多处受伤,但没有重大伤害,属轻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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