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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情敌屡失手 实施爆炸被判刑
作者:李翰林 发布时间:2004-05-13 09:22:22
村妇王桂霞因怀疑丈夫与人有染,会同妹妹采取各种办法实施报复,结果效果不佳,却遭丈夫毒打,一怒之下,她雇凶实施爆炸。5月12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桂霞、崔玉芬、徐子奎和王海江有期徒刑三年。
王桂霞是辽宁省建平县哈拉道口镇人,丈夫吴某经营大理石厂,交际很广且收入颇丰。2003年春季,她听到传言说丈夫与同村一女子有暧昧关系,就时常与丈夫吵嘴打仗,导致家庭矛盾逐渐恶化。7月份的一天,王桂霞气极之下给该女子打电话进行谩骂,结果却遭到丈夫一顿暴打,将耳膜穿孔、小脚趾骨折,王桂霞遂对该女子怀恨在心。 崔玉芬是王桂霞的妹妹,得知此事后,便决定与大姑姐联合起来找该女子出气,于是二人便在夜间给该女子贴起了小字报进行报复,没想到又遭到公安机关处罚。 2003年秋季,崔玉芬找到朋友徐子奎帮忙,商议用爆炸的方法实施报复,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徐子奎4000元好处费。 2003年12月,徐子奎找到朋友王海江托付此事,王海江准备了三管炸药制做炸药包。12月26日凌晨,两人来到哈拉道口镇,将炸药包放在该女子窗台上点燃,随着一声巨响,女子家的窗台被炸毁,40米范围内村民住宅的玻璃全部被炸碎,所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随后,几人被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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