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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附近卖假证 被判徒刑六个月
作者:李汝银   发布时间:2004-05-20 14:11:49


    5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在中国政法大学附近向大学生贩卖伪造毕业证等证书的江苏省来京务工人员钱三牛,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3年12月18日,钱三牛利用非法小广告向大学生周某贩卖假毕业证等证书,并收取周某400元人民币。同年12月20日,当钱三牛通过电话方式与周某联系,准备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附近交货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并当场起获其准备贩卖的伪造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各一本。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三牛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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