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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两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刑
作者:冯素娟 屈明光   发布时间:2004-06-10 13:25:23


    云南省楚雄市人李丕忠、段文生,既未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医师证书,更未经任何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就擅自开办诊所非法行医,日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3年4月15日,楚雄市富民镇王村村民王家平夫妇发现2岁半的女儿王跃红无精打采,追问之下,原来昨晚女儿独自在家时误食了多片氯霉素片。王家平夫妇于8时将女儿送到李丕忠的诊所医治。李询问情况后,给王注射了2支2ml强力解毒敏。9时许,王精神有所好转,李又给王喝了葡萄糖水和甘草水。15时30分,王全身发软,嘴唇发黑发紫。16时,李又给王注射了1支2ml强力解毒敏。10分钟后,王全身发抖,李用手捏其人中等穴位无效,一条小生命就这样被断送了。经法医鉴定,王跃红系氯霉素中毒死亡。此案经楚雄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丕忠接诊后长时间内未对王跃红采取抢救中毒病人的有效措施,贻误了对王跃红的抢救时间,且属于非法行医,因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李丕忠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赔偿王家平各种损失1.4万元人民币。

  2003年5月28日,楚雄市东瓜镇小庄村李占旺找段文生来家看病,段为其开药输液。次日李占旺仍感病情未好,19时来到段文生开的诊所看病,段又为其开药输液。输液过程中李占旺感觉不适,要求停止输液,但段仍坚持要输液。后来段见李病情加重拨打120,楚雄彝族自治州急救中心赶到将李送往楚雄州人民医院,但在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占旺患有冠心病,由于治疗措施不当加重了冠心病的发作导致心力衰竭死亡。日前经楚雄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段属于非法行医,因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段文生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并由被告人段文生赔偿原告人各种损失4.2万元人民币。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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