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六旬翁为两棵梧桐怒刺胞弟
作者:浮来   发布时间:2004-06-17 09:36:51


    近日,因胞弟偷伐他的两棵梧桐树而生杀机的卢新胜,被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卢新胜父母早亡,作为长兄的他把三个弟弟抚养成人并给各自成家,自己至今61岁却仍独身。十多年前,四弟卢新堂在卢新胜曾住过的院内栽种两棵梧桐树,现已成材。2004年4月2日,卢新堂未与长兄卢新胜商议而砍伐这两棵树。卢新胜得知将正在伐树的卢新堂等人打跑。卢新胜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地把四弟抚养成人,四弟不但没有尽到赡养照顾的义务,现在还来砍伐他留作自用的两棵树,卢新胜很是寒心和恼火,气愤之下产生杀死卢新堂后再自杀的念头。随后几天,卢新胜便随身携带刀子伺机行凶。4月8日18时许,卢新胜见到卢新堂后追至其家中,用刀刺中卢新堂背部。卢新堂吓得逃离家中,卢新胜尾随追杀但未能追上。经鉴定,卢新堂构成重伤。莒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