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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爹“扒灰” 丈夫杀妻
作者:元平珍 邱清朗 陈琦 发布时间:2004-06-17 17:13:34
6月15日,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受南平市中级法院委托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郑油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油兴因生理缺陷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自从知道妻子蔡某与养父郑某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俗称“扒灰”)后,心情更加压抑。2003年12月22日凌晨,被告人郑油兴在自家卧室与蔡某在床上休息,又想起蔡与养父的“丑事”,不禁恼羞成怒,转身殴打蔡。郑某顺闻听赶来劝架被郑油兴打跑。后郑油兴将妻子拖往厨房继续殴打,并拿起自家的一把菜刀朝已被打昏的妻子颈部连砍数刀,致蔡当场死亡。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油兴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郑油兴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被害人有悖家庭伦理,对于该案有一定的过错;且被告人郑油兴认罪态度较好,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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