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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法官的凶手胡正良在曲靖伏法
作者:茶莹 区鸿雁   发布时间:2004-06-22 10:09:38


    6月19日下午,在“9·28”暴力抗法事件中将云南省会泽县法院法官王光环凶残杀害的犯罪分子胡正良,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2003年9月28日,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王光环等3名法官在依法执行一起农村赡养案件时,因不愿给付赡养父母的240斤谷子,被执行人胡正良恼羞成怒,突然持刀行凶,将执行法官王光环杀害、将另一名法官付必雁及自己的母亲杀伤后逃匿。同年10月2日胡正良被警方抓获。2004年3月5日,曲靖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正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胡正良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云南高院终审后认为:胡正良暴力抗拒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行凶杀人,既严重侵害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又侵害了司法人员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特别大,因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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