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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思想作祟 女婴险遭父亲毒手
作者:胡佳佳 肖落根   发布时间:2004-06-22 16:48:11


    6月22日,为要儿子传宗接代而欲杀死女儿的张永华,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张永华系渝水区的一名农户,已生有一个5岁的女儿。2004年3月27日,张永华之妻又生了一个女儿,张永华认为自己没有后代,便产生了将其刚生下的女儿弄死再生一胎的念头。同月29日,张永华用注射器吸取甲胺磷农药藏于衣服内,想用注射的方式来杀死自己的女儿。当日晚上,张永华从外面回来,听到女儿的哭声,便来到床前,从衣服内取出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将农药注射到女儿的臀部。约十分钟后,女婴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张永华将女儿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医生全力抢救,女婴脱离危险。经法医鉴定,女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渝水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永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在犯罪过程中能主动送受害人去医院抢救,依法应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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