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学员肇事撞死妻 失职教练付赔偿
作者:许建国 曹芳   发布时间:2004-06-24 10:50:49


    在驾校学开汽车中,一个学员违章肇事撞死自己妻子。6月21日,在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该学员的教练赔偿死者父母、儿子2.5万元。

    去年9月4日,某驾校学员吴某跟随教练李某上路学开车。9月30日,李教练将教练车停放在某成人学校操场。10月2日,吴某与另一学员在学校操场“练桩”时,发现汽车缺油,吴某就驾车到附近加油站加油。在加好油回来的途中,汽车与同方向骑自行车向左转弯的吴某的妻子发生碰撞,吴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吴某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死者的父母和儿子将未尽教练责任的李某告上法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