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各地法院审结244件涉毒案
作者:黄星航 费文彬   发布时间:2004-06-25 10:47:18


    国际禁毒日前,广西各地法院加大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力度,共审结244件涉毒案件,一批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依法被审判,一批毒品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6月24日,经广西区高级法院核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毒品罪王建等13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2003年3月,罪犯农丰华通过他人与缅甸毒贩联系进行毒品交易,并安排他人为其购买了一千多粒安定片准备打碎后掺杂到毒品中,把毒品卖到福建省福州市。同年3月17日,四川遂宁人“宁叔”在缅甸找到罪犯王建后,让王建帮其携带一条内藏毒品海洛因的红色毛毯到广西南宁市。3月27日5时,罪犯王建与其女友陈某携带该毛毯乘坐列车到达南宁市火车站。在火车站准备接货的罪犯农丰华遂将一张纸条交给罪犯肖妹妹,让肖接应。当肖妹妹按纸条上的号码与在火车站广场的王建联系时被公安人员分别抓获。罪犯农丰华在远处发现肖妹妹被抓后即潜逃。农丰华于同月30日在南宁市明秀小区被警方抓获。经检查,公安人员从罪犯王建携带的毛毯夹层内缴获毒品海洛因800克。

   罪犯王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罪犯农丰华、肖妹妹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中,农丰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肖妹妹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罪犯农丰华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受过刑罚,现又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决罪犯王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农丰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罪犯肖妹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