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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宣判26宗毒品犯罪案
作者:涂莉 邢怡 吴艳   发布时间:2004-06-25 10:59:54


    今天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以及江汉、江岸、桥口、武昌、汉阳等五区法院在6个会场同时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一审宣判26案34名被告人。遵照上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一批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的罪犯被市中级法院于宣判会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34名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分别犯有贩卖、走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行,被分别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和拘役,同时被处没收财产或罚金1千元至2万元不等。罪犯中无业人员和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作案手段隐蔽,贩卖、走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结伙犯罪多。被处决的罪犯杨勇军,2002年12月29日晚8时许,邀约鲁建华、杨应霞(均已判刑)自武昌乘火车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后转乘汽车到打洛镇。2003年1月1日,杨勇军及鲁建华从打洛进入缅甸。次日,杨勇军取得毒品后,与鲁建华返回打洛镇与杨应霞会合。罪犯杨勇军指使鲁建华、杨应霞沿途为其掩护,自己携带藏有海洛因的黑色背包,经昆明、攀枝花、西安,于同月7日早6时许到达武昌火车站,下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3469.6克。

    这是该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展开的又一次强劲攻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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