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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存车处丢失 失主获赔21万
作者:赵中鹏 甄红   发布时间:2004-09-09 11:14:24


    爱车在存车处丢失,车主齐先生索赔无果后告上法院。昨天,经宣武区法院调解,存车处和保险公司分别与齐先生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齐先生217100元。

  今年4月10日,齐先生新买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在宣武区一商场门前停车场存放时被盗。齐先生找到该存车处索赔,存车处让他找保险公司赔偿;齐先生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又表示应由存车处赔偿。索赔遭两方推诿后,齐先生遂将存车处和保险公司起诉到宣武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232806.69元。开庭前,保险公司在庭外和解中答应赔付138138元。审理中,存车处经调解答应赔偿78962元。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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