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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却老无所养 七旬老汉诉五旬“老儿”
作者:张尊敬 孙波   发布时间:2004-10-18 17:41:14


    10月12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成功的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五十多岁的被告严某当场向七十岁的老父磕头认错,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好好照顾老人。

    严某是江苏省睢宁县某镇的农民,其父已年过古稀,其母早逝。一段时间以来,严某在其妻子的挑拨下,认为老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且老年人比较脏,平日到处闲逛,也不能帮上自己什么忙,便对老父不闻不问。严父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把严某带大,现在自己老了却无人过问,心里不由灰心失望。万般无奈,严父将严某告到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热情的接待了老人,在问清情况后,在最短的时间里为老人办妥了立案手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按法定的程序传被告严某,但两次传唤严某拒不到庭。经请示院领导,法警决定对严某实施拘传。

    开庭后,承办法官严厉的向严某指出了其行为的严重性,从法律和人情的角度对严某的行为进行了剖析,并将不赡养老人的后果向其交代清楚,并结合法院曾办过的类似案件对严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某听后受到很大的震动,当庭表示不该误听妻子的话对年迈的老父不理不问。为了求得父亲的谅解,严某当场向老父磕头认错,并同意每月给父亲粮食100斤,每月支付30元钱,老人的其他生活开销也由其支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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