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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错写一个字 还钱得等一万年
发布时间:2004-11-06 10:48:30


    原本约定2004年还的一笔账,只因借据上写成了20004年,对方以此为借口竟拒绝还钱。这起纠纷经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原以为要等上18000年才到期的借款,债主蒋某有望在近日要回。

    去年8月,家住东安县井头圩镇的黄某因急需筹集学费,找到邻村的蒋某借到6000元钱。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到了今年8月,蒋某要求黄归还借款。蒋拿出借据时却发现:还款日期竟写成了20004年8月。而黄也以没到还款期限和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万般无奈,蒋某只好将黄告到东安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04年”的写法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还款期限要等上18000年显然不合情理,遂判决黄某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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