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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无票坐车摔成骨折 公交公司被判赔5万余元
作者:邹桂   发布时间:2004-11-25 10:09:24


    胡女士凭乘车证乘坐乘车证无效的公交车,在汽车上摔成骨折。昨天(24日),北京丰台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胡女士损失5万余元。

    去年12月26日,胡女士乘坐百利宝102路公交车到嘉园站上班。因上班地点在102路停车场内,胡女士没有在终点站嘉园站下车。当车进停车场时,胡女士突然被从座椅上甩下,导致腰椎压缩骨折。胡女士将北京公交百利宝客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百利宝公司称,102路汽车是无人售票,乘车证无效,胡女士乘车时没有购票,且到终点站后未下车,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胡女士未购票和进站不下车,但司售人员没有制止,便视为同意胡女士乘车,胡女士乘车时受到损伤公司应负全责。



来源: 新华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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