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住持圆寂 上海三观堂为遗产状告银行
作者:郭颖 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5-02-28 11:37:56


    出家人身后的存款遗产,究竟该归于谁?本市静安法院近日对原告上海三观堂起诉上海某银行,要求支付已圆寂的原住持释通霖尼师名下4万元存款及相应的利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释通霖名下存在上海某银行内4万元存款及相应的利息,归上海三观堂所有。

    地处本市万安路的上海三观堂2000年4月经审核批准,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证。但在之前因三观堂不具备设立银行账号的条件,在1994年6月6日,释通霖以个人名义将三观堂所有的4万元现金存入了该银行。

    生于1918年的释通霖尼师于2004年2月9日圆寂。因释通霖名下在本市多家银行存有56万余元存款,上海三观堂分别向本市虹口区、杨浦区等法院提出同样的诉讼,要求确认释通霖尼师名下的上述存款归寺庙所有。去年11月中旬,上海三观堂为其中的一笔4万元存款向本市静安法院起诉,称现持有户名为释通霖的4万元存单,但没有释通霖尼师在银行的存折密码,无法取得该存款,请求确认释通霖尼师名下的4万元存款及利息归上海三观堂所有。上海市佛教协会和虹口区宗教办为此还出具了说明。

    审理中,银行方面则辩称与上海三观堂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仅凭上述存单不能证明释通霖的存款就属于三观堂所有。

    法院认为,上海三观堂持有市佛教协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和虹口区宗教办的钱款说明,证明上述存款来源于佛教信徒的捐款。就释通霖个人讲,她在“文革”期间被迫还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又重新出家,结合当时个人拥有资产普遍不多的社会状况,可以认定56万余元存款不应属于释通霖的个人财产。



来源: 新华社网-青年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