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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司机宵夜喧哗 老人两年划伤7车
作者:范宏雷   发布时间:2005-03-14 19:50:35


    出租车司机吃夜宵的时候比较吵闹,影响到了自己的休息,本来可以通过正常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年近7旬的老人陈某却采取了极端的报复手段。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从2002年10月开始,许多出租车司机经常于凌晨时分在陈某的住宅附近吃夜宵、喧哗,影响到了陈某的正常休息,陈某多次与出租车司机和夜宵摊主交涉无果后,便把气发在了出租车上。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陈某多次在凌晨时分,趁出租车司机不注意,用铁钉、铁钩等利器刻划停放在夜宵摊旁的出租车车,先后共刻划7辆出租车,造成车损3000余元。2004年11月23日凌晨,当陈某再次试图刻划车身时被抓获。案发后,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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