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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不是MTV:杭州“酷比龙”反诉华纳唱片
作者:戴虹红   发布时间:2005-04-04 09:23:36


    因不服一审判决,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日前向浙江省高级法院起诉华纳唱片。

    去年4月,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以旗下歌手郑秀文的2首MTV未经许可被使用在KTV播放为由,将杭州“酷比龙”告上法院,每首歌索赔10万元,并要求支付5万元的维权费用。今年1月,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酷比龙”未经许可播放华纳唱片所有的2首MTV被判侵权,共需赔偿2万元人民币,并在报纸上赔礼道歉。

    “酷比龙”代理律师吴报建称,“酷比龙”KTV歌曲库中提供的,即使某一部MTV从内容上看是用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但在附加歌词文字表示、加入歌词字幕掩映功能,对歌词演唱声音和伴奏音乐进行分音频记录处理等一番整理、处理后,卡拉OK不再是MTV本身,也不属于著作权法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范畴,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酷比龙”同时认为,原审判令上诉人2首歌各赔1万元的侵权赔偿和1.5万元的诉讼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过高。

    “华纳”代理律师之一的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庄舰兵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光辩称,本案涉及的作品是由国家版权局指定的国际唱片业协会认定的,“华纳”对此享有无可争辩的著作权。

    由于双方不愿进行调解,法庭将择日判决。



来源: 新华网-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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